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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复兴有我】最美干警 康明月:默默耕耘 涵养正气 静待花开
时间:2022-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物简介:康明月,女,1991年1月生,金寨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事迹简介: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勤恳工作、默默奉献,把对检察事业的坚守与忠诚,融入到自己点点滴滴的工作中,倾注到一件又一件具体案件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精彩、赢得了尊重、点亮了青春。

正文:2022年,是康明月到金寨县检察院这个大家庭的第七年,这位务实本分的淮南小姑娘扎根金寨,沐浴着革命老区的红色润泽,勤恳工作,默默奉献,像极了一株仙人掌,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总是在不经意间默默地花开绽放。

坚定信念、勤恳努力,诠释了她对政工人事的政治担当。2015年,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康明月被安排在政工部门。入职没多久,恰逢人事变动,两位资历深的政工同事均因工作调动离开了检察院,面对看不懂的系统、毫无头绪的报表、种类繁多的文件,她顿时感觉无从下手。在强大的信念支撑下,她给自己加油打气,从工资系统开始,一点点摸索,遇到问题就用笔记下来,请教以前的老同事,然后自己再消化学习、实践操作,最终把工资系统“成功拿下”。有了这次的经验,她更加坚定了信心,在学习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到一年时间就成了组织人事管理和统计工作的行家里手。

严格依法、攻坚克难,展示了她对法律监督的精益求精。2019年,康明月被调整到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工作,面对全新的领域,她虚心学习、不断进步,很快熟悉工作内容。2021年,为做好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康明月和同事们翻山越岭,克服山高路远林密等困难,对县域内各乡镇的红色文物开展了全覆盖排查。在核查铁冲万人墓的时候,由于年代久远,竹林深处根本找不到路,天还下起了小雨,道路崎岖,在爬山的过程中她因下雨路滑而摔倒,但她顾不上身体的疼痛,转而又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通过连续作战,康明月和同事们用短短五天时间,摸排梳理完毕全县22个乡镇近200处红色文物,为全面开展专项公益诉讼工作做好了坚实的铺垫。

柔性司法、无私奉献,彰显了她为民解忧的大爱情怀。2021年,康明月被调整到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工作。刚到控申部门,康明月就接手了一个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未成年人张某(化名)是一起猥亵儿童罪案件的刑事被害人,犯罪行为导致其身心受到严重创伤,再加上家中无力负担治疗费用,张某便辍学在家。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后,康明月和承办检察官多次到张某家中开展走访,她耐心和张某沟通,鼓励张某重拾信心,乐观勇敢面对生活。为缩短办案时间,尽快解决张某家庭的燃眉之急,她积极配合承办检察官为张某申请办理司法救助金。在不懈努力下,张某获得国家司法救助资金70000元,并积极接受治疗,重返校园就读。张某的父亲激动地说:“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为了我女儿的事情,你们不知道跑了多少趟。我一定会把救助金用到女儿的学习和生活上。”

康明月先后发表《行政公益诉讼的现实问题和解决途径》《一枚检徽》等文章,她撰写的《虚假诉讼检察监督若干问题探讨》获2019年度“六安检察论坛”优秀成果三等奖。2018年度,她被评为金寨县检察院岗责目标管理“先进个人”。2019年,她在金寨县庆祝建党98周年知识竞赛决赛中荣获二等奖。2022年,她获评金寨县“最美干警”。

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干警,康明月用自己的行动书写着对党、对人民的忠诚誓言,她将继续担当作为、笃行不怠,谱写为大局服务、为民司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