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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检察院召开提高案件质量暨规范司法行为专题座谈会
时间:2015-05-07  作者:胡晓青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扎实做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切实提升案件质量,55日下午,金寨县检察院召开提高案件质量暨规范司法行为专题座谈会,该县公安、法院、司法、森林公安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县城四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该院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共计2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文波主持。

会上,金寨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立新首先就该院近期整体检察工作情况、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与会人员就检察机关近年来强化法律监督、推进严格执法、规范司法、办案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一致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该院检察工作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加强办案沟通协调。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办案联系,与公安机关在重大刑事案件关键证据和环节、变更强制措施、法定不起诉、卷宗文书转交等方面提前沟通,与法院在规范涉案款物移送、证据的排除筛选、提高举证紧凑型逻辑性等方面及时沟通。继续坚持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执法尺度和执法标准。二是要加强检律互任互信。检律双方要增强彼此信任感,不能相互存有提防之心,以利于保证案件庭审质量;检察机关公诉、批捕部门要真正听取辩护人律师意见,避免形式上的听取;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应及时通知律师,保证律师合法权益;学习先进地区检察院经验,完善律师快捷阅卷机制,提高律师阅卷效率;保证律师对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会见。三是要加强公诉队伍建设。每年定期召开由公诉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的办案交流会,相互交流办案心得;公诉人出庭前要认定做好庭前准备,提高证据举证、分析研判和庭审应变能力,精炼公诉人艺术,与辩护人方相互尊重,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张文波副检察长对与会人员参加此次座谈会并真诚提出意见建议表示感谢。他最后提出了五点意见:一要准确把握司法改革精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活动,规范司法不是一日之功,需要持久用力、久久为功,检察机关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方向,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支持力度,做好上下级、同级单位办案沟通,促进案件事实更清晰、案件证据更扎实、适用法律更准确、司法程序更规范。二要高度重视律师意见。在批捕、起诉等环节,要切实充分保障律师权益,认真仔细听取律师对案件的意见。三要重视非法证据排除。坚持规范取证,注重开好庭前会议,在庭前会议中检律双方要相互交换全部证据,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不允许突然袭击。四要重视公诉对侦查的引导和配合。认真做好侦诉、捕诉衔接,无论是自侦案件还是普通刑事案件,从侦查、批捕到审查起诉各环节都要留有充足时间,保证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五要提高公诉人自身素质。提高公诉案件质量根本在于公诉队伍自身建设和公诉人素质的提高,公诉人要准确定位自身角色,常怀一颗平常心,任何时候不能带有私人感情,始终保持公平公正。

会上,该院还向与会人员发放了规范司法行为征求意见表。(胡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