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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金寨县检察院检察建议引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时间:2015-07-03  作者:王建议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金寨县检察院针对我县一矿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专门向县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履行职责,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由此催生了一场覆盖全县的矿业大整顿。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行政公益诉讼十大案件之一。

2015年年初,该县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反映进行调查,查明金寨县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存在直接对外排放未经处理的矿业废水以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山地等情形。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428日,该院分别向金寨县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两部门依法履行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之责,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县国土局、环保局收悉该院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对宏达矿业公司进行调查,两部门分别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县国土局责令该公司退还违法占用的集体土地16049平方米,罚款126040元;县环保局责令其对污水处理站废水循环使用实现零排放,并罚款50000元。就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两部门及时向县检察院进行了反馈。

 该院检察建议书同时引起金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612日,市委副书记、县委书记潘东旭主持召开由县长、分管副县长和检察院、法院、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落实检察建议专题会议,明确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国土、环保等部门年度考核。同时,要求对金寨县内所有矿山企业逐一进行大督查、大整顿,明令禁止今后再开采矿山及向矿山企业换发证件。615日,金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际洲率国土、环保、安监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该院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向六安市检察院作了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