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案件评查不同于以往评查,是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背景下开展的,以省院、市院、基层院三级联动形式,对各项检察业务规范与否全面深入检查,推动全省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深化、取得实效的一项重要活动。
本次专家评查组,对金寨县院2014年7月份至2015年6月份自侦、公诉、监所、民行、控申办结案件,本着特殊案件必查随机抽查两种模式并用,重点检查程序是否规范兼顾实体是否正确原则,“见事、见人、见案件”,专人逐案评查,共评查130件案件,达到了案件办结总数的三分之一。评查组对我院案件办理规范程度总体给予了很高肯定,并召开评查结果反馈会,分科室一一指出文书制作、适用、办案流程等方面存在的瑕疵,进行了原因分析,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是要牢固树立程序和实体并重意识,做到规范司法理念先行。二是要重视统一业务系统应用,规范制作、使用文书。三是加强本院案件评查力度,强化自查自纠。四是切实认真整改,立查立改,避免重复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