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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检察院荣获第八届“六安市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6-03-07  作者:李成林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金寨县检察院被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为第八届“六安市文明单位”称号,这已是该院连续第6次获得“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更新创建工作理念,强化创建组织领导。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抓创建、促业务、谋发展、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坚持检察精神文明创建与检察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将文明创建纳入单位岗责目标管理考核。围绕“如何抓创建”、“如何做到创建有特色”等问题开展大讨论,由1名领导班子成员专门负责创建工作,并根据人员变动适时充实创建工作力量。 

  开展特色创建活动,营造创建浓厚氛围。积极开展“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活动。结合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志愿者法律服务”、“进社区普法宣传”、“预防职务犯罪进乡村”等活动,深入开展“1名检察官联系1个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帮扶联系重点工程项目”活动,扎实推进检乡(镇)共建、检企共建,认真帮助做好基层社会矛盾化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同时,通过查办农村基层腐败案件,服务美好乡村建设。 

  实施文化育检工程,繁荣检察文化建设。成立“红烛”志愿服务队,先后开展文明交通服务、慰问孤寡老人、深入景区环保等学雷锋活动。 积极开展干警温暖工程专题读书月、道德讲堂活动,有效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努力营造吃苦、奉献、敬业、团结的检察文化氛围。认真编制舞蹈、歌曲及快板等文艺节目,先后组建篮球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和健身步道登山队,积极参加各项赛事,丰富干警业余精神文化生活。 

  做好“四个”平台创建,夯实创建发展基础。搭建“两微一端”平台,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创建信息,做到图文并茂。认真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大展台日常更新工作,做到每季度更新信息不少于18篇,严格按图文格式进行编辑。积极做好六安市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平台更新工作,2015年全年向该平台报送信息346条,得分277分,位列全市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前列。搭建创建档案平台,以创建要求为纲,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形成文字、图片、视频等不同门类的资料,并整理归档,提高创建档案规范化、正规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