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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公开听证,让检察温度“摸得着”
时间:2023-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2023年4月24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就冯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承办检察官、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及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年龄、学习等基本情况(实施犯罪时刚满19岁),全面介绍了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与会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分别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悔罪、退赃情况等进行提问、评议,对该案的处理意见充分发表意见。经过听证员评议、人民监督员发表意见、侦查机关代表表态,一致认为冯某某刚刚成年、犯罪情节轻微,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起诉处理意见。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在听证会上表示,由于自己年龄小,对社会认识不深刻,也存在侥幸心理,通过这次教训,深刻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错误,今后,将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遵纪守法,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下一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将努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参与、监督司法办案、切身感受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