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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2012-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9日在金寨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周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致力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为金寨抢抓机遇、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力维护金寨和谐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维护黄金机遇期金寨社会大局稳定。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05件409人,提起公诉1095件1548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好诉前走访、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工作,慎重批捕和起诉,决定不批捕166人,决定不起诉159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与苏州吴江区检察院建立社区矫正流动人群监管协作机制,实施“1名检察官联系1个乡镇”工程,扎实开展“六五”普法活动,积极参与校园、乡镇等地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大力推进平安金寨建设。 

全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工商、国土、农业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坚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惩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9人,起诉19人。开展“一对一帮联重点工程项目”活动,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深入查办经济建设重点领域职务犯罪3件3人。强化对工程建设、国土资源、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参与政府招投标、土地拍卖、政府采购现场监督140余次。主动融入“5+1”项目建设,长期派员参与现代产业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张冲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国有企业中开展专项预防,保障国有资产和政府投资安全。 

全力守护民生保障民利。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起诉该类犯罪嫌疑人150  人,立案监督4件4人,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和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查办涉农惠民、扶贫开发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严惩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犯罪60件89人。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从严批捕起诉强奸、性侵害未成年人、恶意欠薪等犯罪嫌疑人35人。加强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工作,共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79件次,救助刑事被害人50人,让来访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全力服务县域中心工作。累计派出干警300余人次,认真做好红军广场二期、江店棚户区、现代产业园区等多处改造工程宣传服务及居民安置工作,全力支持全县大改造、大建设、大发展。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全院55名干警结对帮扶南溪镇石寨村44个贫困户家庭,做好扶贫摸底、联系项目、走访慰问等工作,坚决确保如期脱贫。全力支持“三城同创”建设,着力保障全国文明县城、全省文明县等的成功创建。扎实做好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工作,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致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五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类案件举报线索112件,经初查后立案侦查55件75人,其中大案46件65人,科级以上干部3人,案件起诉后有罪判决率达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53万元。其中,查办的县商务局原副局长聂某某,现代产业园区社会事务局原副局长吴某某,江店工商所原所长沈某某等案件,在全县乃至全市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 

大力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反渎职侵权工作报告的意见,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办案力度。五年来,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13件14人,其中重特大案件6件7人,科级干部6人。深入开展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处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2件3人,行政执法人员3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步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调查19次。针对金寨县看守所发生的监管民警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检察机关及时介入调查,有力净化执法环境。 

创新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在县委党校设立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百场讲座进乡村”、“金寨检察预防行”等预防宣讲80场次,3万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开展预防共建活动,与6个单位建立廉政共建制度。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成功召开全县预防职务犯罪研讨会,帮助全县30余个单位和23个乡镇防控廉政风险。根据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连续三年撰写的预防年度报告均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并落实,其中,《2014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百优年度报告”,并推动全县2015年村干部集中整治教育工作的开展。2016年,全省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现场会在金寨召开,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向新高潮。五年来,共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20件,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00余次,社会化大预防格局初步形成。   

三、强化诉讼法律监督,致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们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共提前介入侦查机关侦查活动20件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件,督促撤案14件,纠正漏捕12人,纠正漏诉3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8件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件23人,已成功改判5件9人,如我县原畜牧水产局渔政股股长、县畜牧兽医局(水产局)综合业务股副股长兼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站长陈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经我院两次抗诉,终获成功改判。坚决把好审查逮捕、起诉关口,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对38名因存在疑点或难以定案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避免冤假错案。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推进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完成新看守所检察室搬迁工作,新所检察室获评“省二级规范化检察室”。与监管场所初步实现执法信息和监管联网,开展看守所安全防范检查96次,针对看守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检察建议36件。严厉打击“牢头狱霸”,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等专项检查。五年来,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4件次,纠正刑罚交付执行不当8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脱漏管12人。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与法院、司法等部门建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重点监督纠正错误生效裁判、违法调解、执行活动及损害国家和社会公益的案件。五年来,共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5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81件,办理督促履行职责和支持起诉22件。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件。2016年,针对金寨县商务和粮食局、金寨县财政局违法初审金寨县家佳乐超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申请,致46.69万元国家财政补贴被骗取,依授权对两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致力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五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指示精神,坚持把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摆在重要位置,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发展,强化干警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坚持每年一主题,开展“抢抓机遇、跨越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和“讲看齐、见行动”等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干警“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引导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携手将军故里、传承红色基因、共谋检察发展”为主题,与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和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启全国三大将军县检察院全面合作关系,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检察业务工作交流研讨、干警交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协助等等活动。加强示范教育,发挥引领作用,五年来,我院共有68个集体、234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以领导干部和办案一线检察人员为重点,开展修改后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大规模学习培训,五年来累计培训干警人2200余人次。重视提高干警职业素质,11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4名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五年来,共招录干警20名,其中法学专业15人,研究生学历5人,绝大多数被安排在办案一线岗位。加强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3名干警被评为省、市级优秀公诉人,3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高层次人才库,11名干警被评为办案能手,8名干警在省、市检察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获奖。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引领检察工作的核心作用,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成员,严肃党组及成员党内政治生活,领导班子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完成中层干部高配副科的选拔任用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一大批年轻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健全检察队伍管理机制,建立执法档案考核、岗责目标考评、干部量化考核等制度,对15名优秀的青年干警任命为助理检察员,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于2016年10月启动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工作,经过考试、考核等程序,层层筛选,最终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批准,产生首批员额内检察官23名。 

五、自觉接受内外监督,致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强化内部监督,着力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五年来,我院先后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刑事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和渎职侵权检察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开展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共办理并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及意见建议30件。大力推行“阳光检察”,加大投入,建设集远程视频接访、法律咨询、举报受理等于一体的检务公开大厅,着力打造“阳光检务”工程。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五年来,共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2次,组织1300余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条,公开法律文书166份。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创办《检察之声》专刊,向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邮寄赠阅4300余份,广泛传播检察好声音。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和处置能力,建立“两微一端”平台,定期发布检务信息1500条,及时回应网民关切。 

突出强化内部监督。深化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改革,成立案件管理机构,对全部案件实行网上统一受理和管理、全程监管和动态监督,成立以来,案件管理部门共统一受理各类案件1250件,接收卷宗2768册,所受理案件网上办案率100%,对所办案件提出口头或书面流程监控预警292件次。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加强涉案款物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深化执法监督检查,建立案件评查常态化机制,五年来共评查案件1040件,对不批捕、不起诉、职务犯罪等案件开展专项评查178件,促使办案人员增强规范执法意识,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狠抓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打铁还须自身硬、从严治检不动摇,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认真贯彻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巡查组对我院的巡查工作意见,逐一对照整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重视对检察人员的警示教育,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始终坚持“零容忍”。五年来,在各项检务督察暗访和各级作风效能检查中,我院无一人、无一次受到通报批评。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老区金寨日新月异、跨越发展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奋发有为、成绩斐然的五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院党组和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被两次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2011—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第八届六安市文明单位、两次荣获“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多项荣誉称号。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源自于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发展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职能的发挥与服务发展大局、决胜脱贫攻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建立新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工作做的还不够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的成效并不十分显著;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深层次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伴随着检察队伍年轻化和人员断层、流失的趋势,对青年干警的传帮带力度还不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17年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决胜脱贫攻坚、建成全面小康的关键五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为主线,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早日建成小康金寨而努力奋斗。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注重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创新发展,更加注重保障全面小康建设。围绕我县“十三五”时期各项发展目标和改革任务,紧盯“五大战略”、“六个翻番”和“三大攻坚”,创新执法理念,以新理念护航新常态,更加注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创新执法方式,全面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努力探索检察环节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新方法,切实维护建成全面小康关键期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妥善处置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全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多项监督同步提升。注重协调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与刑事诉讼监督,真正把监督重心向民事和行政监督领域倾斜。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强化对行政执法和司法领域的监督,真正督促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着眼于维护法制权威和法律统一实施,切实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真正确保每一名犯罪分子都能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着眼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继续深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规范提起程序,拓展提起范围,真正加快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强化绿色发展,更加注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继续深化反腐倡廉工作,坚决查处我县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旅游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投资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与财政、扶贫等部门共同深化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注重研究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和规律,做到精准打击、精确预防。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帮助我县更多单位和部门推进廉政体制机制建设,积极营造绿水般透澈、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强化开放发展,更加注重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以积极开放的心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继续深化检务公开。注重以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契机,完善检察人员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真正让检察权规范、廉洁、高效运行。强化对检察人员特别是员额内检察官思想政治、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培育,深化“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让每一名检察官在执法一线践行“两学一做”、争当合格党员。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对检察队伍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带头树立新风、弘扬正气。     

五、强化共享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保障人权与惩治犯罪并重,严格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等严重刑事犯罪。联合公安部门,坚决遏制我县赌博、毒品等犯罪多发势头。继续加强对留守妇女儿童、在校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其正当利益。强化“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从严从重打击滥伐、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坚决守卫金寨人民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各位代表,新时期孕育新希望,新形势催生新挑战!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勤勉有为,开拓创新,务实奋进,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早日建成小康金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