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

——2022年1月7日在金寨县第十八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陶丛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金寨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金寨检察工作全面跃升的五年。五年来,在金寨县委和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中实现全面提升,在落实中实现创新发展。

一、聚焦法律监督,在维护公正上质效齐升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办理批捕案件7911182人,审查起诉案件22332976人。监督立案39件59人、监督撤案43件44人。纠正漏捕10人、漏诉4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3件次。针对刑事案件提出抗诉23件,法院改判11件。以证据不足,不批捕88人、不起诉31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232人,不起诉195人。抗诉案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刑事抗诉典型案例”。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监管活动违法情形和安全防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3件次。点验社区矫正人员2000余人,建议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原判法院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16人监督26名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交付执行。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5件65人,对17名特赦对象进行严格审核。社区矫正监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79件,行政检察案件4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5件,提请抗诉36件,法院再审改判34件。对执行不当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123件。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先后办理谈某、叶某余(中汇佰联)等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9件,保护了当事人1000余万元财产权益。2019年6月,徐某霞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立案侦查,我院依法启动相关虚假诉讼监督程序,纠正错误民事判决10件,挽回被害人财产损失90余万元。

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组建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办案团队,认真审查职务犯罪案件,把牢证据关、事实关,积极发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能,共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19件19人,决定逮捕17人,提起公诉19件19人。以涉嫌受贿罪对淮南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曹某(正处级)提起公诉。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童某龙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

二、聚焦社会发展,在服务大局上扎实高效

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办理涉贫困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8件,发放救助金90余万元,避免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起诉扶贫领域“蝇贪”16件19人。先后选派13名干警在3镇4村驻村帮扶,投入资金30余万元,助力帮扶贫困村如期脱贫。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5件46人,高效办理“东方祥云”系列诈骗案件。对潘某科涉嫌洗钱犯罪提起公诉,为全市首例。起诉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案件144件215人,办理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3件、非法占用河道等公益诉讼案件11件,荣获“六安市2018-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贴心保障民营经济。强化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对7件申请对民营企业执行监督案件依法不予支持;对1名依法可不继续羁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建议办案机关取保候审。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专项清理,对11起涉民营企业长期“挂案”案件,依法通知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

倾力保护社会公益。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9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9件。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件。聚焦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问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7件,督促修复耕地林地198亩、补植林木73.6亩、生态环境侵权责任人支付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100余万元。2019年,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获评“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品牌”。

全力完成中心工作。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提前介入、依法快速起诉3件“涉疫”刑事犯罪案件,举全院之力,深入防疫一线参与联防联控。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闻令即动,全力投入防汛救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2020年院“红烛志愿服务队”荣获安徽省“月评十佳”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典型称号。

三、聚焦平安建设,在护安维稳上担当作为

严打各类刑事犯罪。起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2件3人。起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犯罪案件78件85人;起诉强奸、猥亵案件54件59人;起诉盗窃案件185件244人、诈骗案件48件84人。起诉涉枪案件16件18人涉毒犯罪案件50件74人。

全面决胜扫黑除恶。依法快捕快诉涉恶人员,共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69人,追捕漏犯4人,追诉漏犯3人起诉涉恶案件17件120人,对1件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案件改变定性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法院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对该案依法判决。协同推进扫黑除恶和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2件,提出建议对策,督促深入整改。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对81件案件组织公开听证,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0%以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更加有力。常态化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反电诈”工作宣传,精选典型案例101例在本院新媒体平台发布。受理各类信访791件,对涉检群众信访一律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结果答复,无涉检赴省进京访。两度荣获“六安市无涉法涉诉越级上访先进政法单位”称号。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3人,起诉35人。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及特殊保护制度,不批捕19人,相对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25名干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150余场,实现城区、乡镇全覆盖。

四、聚焦自身建设,在从严治检上持续用力

强化政治引领。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紧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属性,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县委决议决定,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上级院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从严正风肃纪。推深做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对标对表存在问题,强化惩处、整改。梳理整改顽瘴痼疾问题8大类39项,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2项。坚决落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身边典型案例为镜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落实“三个规定”,规范干警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等接触交流,扎紧制度的笼子。

提升素质能力。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学习培训、员额检察官学习研讨活动,培养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1名,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1名,市级优秀公诉人2名。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积极为青年干警成长进步搭建平台,7名35岁以下干警走上部门负责人岗位,占部门负责人总数73%。

落实司法改革。全面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人员分别按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内设机构由11个精减为5个,机构设置更为合理,运行更加高效规范。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指标,2021年刑事检察“案-件比”降至1.06,检察环节办案周期缩短5天,减少当事人讼累。积极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及其结果运用,业绩考评工作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肯定。

自觉接受监督。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执行、侦查监督等5项业务工作情况,专题研究、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聘请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听证员,邀请98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梳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80余条,持续深入整改落实。公开发布案件法律文书1987份,重要案件信息677条。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

2022年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是我县乘势而上,奋力开启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金寨的关键时期。县人民检察院未来五年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履职能力和办案质效为主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进一步优化多元监督格局,积极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金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着眼法律监督主业,以更实的举措提升办案质效

二、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以更强的担当主动服务大局

三、着眼社会安全稳定,以更大的力度参与综合治理

四、着眼强化自身建设,以更严的要求锤炼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