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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提升监督质效、践行司法为民、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优化司法保障,主动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惩治严重影响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9件13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受理涉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67人,对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六安朗庭会所程某、韩某等30人涉嫌组织卖淫、介绍卖淫、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犯罪案件提起公诉;提前介入“3·04”软暴力催债寻衅滋事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依法对陈某等30人提起公诉。推进“断卡行动”,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1件49人。开展整治涉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提起公诉1件1人。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力度,起诉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23件44人,起诉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2件2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加强涉企执行案件监督,办理涉企执行监督案件3件。主动走访企业问计问需,走访企业22次、约见企业家16人次,“面对面”倾听企业司法需求。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案件和相关执行监督案件,向3家金融机构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健全内部监管流程、强化风险防控措施、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为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持续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刑事犯罪,起诉滥伐林木犯罪案件11件14人;起诉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7件16人;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3件3人。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切实履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涉及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8件,诉请侵权责任人支付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10余万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批示精神,督促“两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渔政策落实,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向相关单位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涉案人员签订增殖放流补偿协议,在铁冲乡宽鳍鱲马口种质资源保护区放流二万尾鱼苗,修复渔业生态。

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持续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法律事务办理、处置过程中,及时通报、共商,为县域治理贡献检察智慧。以高质量检察建议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发出民事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行政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回复率、采纳率为100%。积极推进轻罪治理体系,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和相对不起诉制度,依法不批捕74件164人、不捕率51.9%,依法不起诉166件209人、不诉率24.2%,认罪认罚率85.2%。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坚决遏制毒品蔓延势头,起诉涉毒品犯罪案件3件3人。有序推动数字检察工作,运用数字检察模式成功办理3件非诉行政执行监督案件。

二、突出司法为民,能动履职增强群众获得感

用心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守护百姓“药箱子”,对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4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线上线下排查案件线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对全县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排查,及时下架、召回不符合规定药品。做好劳动者的“护薪人”,深入开展“助力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检察专项行动,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33件,涉及金额107万元;对涉及农民工讨薪的民事执行监督申请,依法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全院37名干警持续结对帮扶117户,引进经营主体到帮扶村流转土地、盘活资源资产。组织开展捐资助学活动,资助贫困学子10余名。

扎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情怀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稳妥处理群众信访172件,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构建“访、信、网、电、视频”多元信访渠道,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对申请立案监督、刑事申诉等15件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包案办理并办结。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批阅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20次,直面群众倾听诉求、释法说理。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16人,救助金额26万余元。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4人、起诉12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社会危害性较小、主观恶性较轻的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办理一起跨辖区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体化机制建设积累宝贵经验。向严重失责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6份,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注重综合履职、提升保护合力,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县域多家营业性娱乐场所可能存在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的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对一营业性娱乐场所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案批准逮捕5人。充分运用法治副校长授课、巡回法庭、模拟法庭、检察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40余次。

三、强化法律监督,质效并重维护公平正义

全面提升刑事诉讼监督。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90件332人,批准逮捕105件15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38件926人,提起公诉406件648人。围绕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裁判不公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问题,全面加强对刑事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的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9件,依法决定逮捕5人,追诉漏犯39人,对侦查和审判违法行为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提请上级机关抗诉2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审查监督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件4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20人;对社区矫正对象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建议司法局依法提请法院撤销缓刑2人。落实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机制,每半个月与公安机关召开一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例会,常态化开展疑难复杂案件的会商研判,全面提高检警办案质效和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健全监检衔接机制,优化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办案团队,规范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调查等工作,提前介入意见均被采纳。

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法律监督格局,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对法院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等实行监督。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调解书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针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所提建议均得到采纳回复。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对各类履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检察监督建议29件,全部得到采纳回复。践行诉源治理、融合履职理念,注重源头防范治理,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苗头性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件。始终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各类支持起诉案件42件。在办理追索劳动报酬民事执行监督和支持起诉等案件中,针对建筑工程领域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问题,制发行政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建筑工程领域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乱象整肃,切实维护建筑施工市场秩序及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持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决策部署,以“我管”促“都管”,实现公益保护最大化。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受理公益诉讼案件75件,立案54件。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4大传统法定领域公益诉讼保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件。积极稳妥拓展英烈保护、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其他办案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加强与职能部门磋商、促请主动履职,检察建议所指出问题均在诉前得以解决。开展红色文物保护“回头看”工作,对已制发检察建议所涉及的红色文物修缮、管理和保护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察看,持续守护英烈纪念设施。

四、坚持全面从严,常抓不懈锻造过硬队伍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强作风 促规范 保安全”专题警示教育,增强干警办案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年主动记录填报84件,“逢问必录”成为常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党纪党规学习、典型案例剖析、节假日前廉政教育、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方式,增强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意识。持续抓好干警日常监督,不定期开展检务督察。

推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报告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坚决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工作方方面面。坚持党建引领,打造“金寨红”引领“检察蓝”党建品牌,全面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有机统一,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坚决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党组定期研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涉检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全年未发生涉检负面舆情。扎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心谋划、系统推进,高标准严要求推动主题教育工作走深走实。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顺利完成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的清理、审计、上划工作。

强化高素质检察人才培养。组织开展政治轮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安排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案件办理实务等轮训内容。开展红色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到立夏节起义旧址、革命烈士纪念塔、洪学智故居等基地开展主题教育。与皖西学院法学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进高等院校与地方政法机关法治人才教学实践资源交流共享,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全年获得县级以上9项集体、24项个人表彰奖励,1名干警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1名干警获评“全省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1名干警入选全省民事检察业务专家人才库。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并落实审议意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业人员30人担任听证员,举行听证员聘任仪式,组织履职培训,动态更新检察听证员库。全年召开检察听证会90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270次。

2024年工作安排

一、立足本职,倾力护航金寨高质量发展

二、深耕主业,着力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三、践行宗旨,致力做好检察为民实事

四、内外兼修,努力提升检察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