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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18-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34.4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6.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8.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28.2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单位无此预算项目。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6.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3.13%,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院、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0.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8.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0.7%,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车使用频率,提倡多人协调用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0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没有公车购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