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寨县检察院创设“三个三”工作法,严把数据质量关,部门自管、案管专管、齐抓共管的数据质量大管理格局初见成效。省院今年发布检察业务数据质量问题通报11次,其中10次该院零问题,被通报案卡数同比下降91.7%。
打好思想基础。院领导借数据之力牵头抓总,多次在全院干警大会、业务调度会、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业务数据的重要性,纠正“案件信息填录是案管部门的事”的错误思想,敦促办案人员牢固树立“案卡填录无小事”“案卡填录就是办案”“数据质量就是办案质量”的理念。打好组织基础。攻破以往案管部门“独立作战”模式,形成“一把手”部署、分管领导主抓、案管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落实、全员参与的“一盘棋”模式,推动案件管理职能融合、力量整合、资源聚合,汇聚监管合力,构建“一体化”大管理格局。打好队伍基础。认真落实“数据准确是案管部门第一要务”的工作要求,安排数据监管员在案管内部多岗位锻炼,熟练掌握案件受理、数据核查、流程监控等各项技能,致力于培养懂业务、通数据、会分析、善沟通的复合型案管人才。
抓好“三员”提醒机制。案件受理员在每日送案送卷前加强对案卡信息的审核;流程监控员运用流程监控智能预警对法律文书和案卡填录同步巡查;数据监管员重点关注数据发生变动,以及案卡错填、漏填、迟填的案件。三方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力争当日提醒、当日整改、当日反馈,实现“日日清”。抓好双重审核机制。组建跨部门数据监管小组,各业务部门设置一名数据协管员与案管部门沟通相关事项,形成“部门自查+案管核查”的“日校验、周核查、月提示、季总结”常态化数据审核机制,并定期召开数据质量碰头会,就普遍性问题、整改措施等共商对策,将数据质量问题解决在统计报表锁定之前。抓好双重监管机制。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部门深度融合,坚持“管案中管人、管人中管案、双管齐下”,压实承办人主体责任和案管部门监督责任。深化监督结果运用,将业务数据质量通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倒逼承办人实现从“被监督整改”到“主动履职”的理念转变。
数据监管与提炼规则相结合。参照高检院、省院历次数据质量问题通报,结合《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以及日常工作中积累的案卡填录规则,在省院下发的核查要点基础上形成本院业务数据核查规则库,提升数据监管效率。智能筛查与人工核查相结合。案管部门将统计2.0规范检测、案件质量巡逻等软件批量筛查作为每日必修课,做到实时校验、同步跟踪、即查即改。坚持每周随机抽查、每月专项核查,增加人工核查频次。对核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及时发布本院问题提示,要求承办人限期整改,保证问题对账销号、清仓见底,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做细做实数据核查“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该院运用“智能筛查+人工核查”方式,共发布问题提示11期,核查问题1400余处,均已整改到位。数据核查与案件评查相结合。将案卡与文书是否一致、案卡填录是否符合规范逻辑、软件核查出的问题能否实际修改等可能影响业务数据质量的问题作为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的重要内容,线上线下同时发力,全方位、多维度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