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助力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3月8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与安徽省响洪甸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沿金寨县境内响洪甸水库库域开展巡河活动。

巡河过程中,巡河组先后到油坊店、青山镇等库区重点监测点,通过现场交流、实地查看、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对库区内河湖沿线保护、日常管理、河岸环境卫生等进行了全面巡查。因金寨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自2024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我县梅响水库等重点水域进入禁渔期,生态检察官针对在巡河中发现的休闲垂钓行为开展禁渔普法宣传,向垂钓人员解读禁渔通告的相关内容,倡导依法依规安全垂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