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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金寨县人民检察院狠抓落实 加强派驻检察工作
时间:2018-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今年以来,我院监所检察部门立足岗位职责,认真谋划,不断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监管执法活动的检察监督,确保监管安全稳定,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落实派驻检察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日常现场检察和书面检察工作。通过实地检察,深入三大现场,深入各执法岗位,对看守所警戒、安防设施、监室环境秩序、民警在岗履职情况等进行检察,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提出,监督纠正,强化了日常监管活动的检察监督,保障监管场所秩序井然。

狠抓监管安全防范检察。监督看守所严格执行“半月一小查、每月一大查、节假日重点查”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大对重刑犯及团伙犯罪、涉毒人员的安全监管措施执行检察,协助看守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一审被判死刑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其思想极度不稳,存在严重的对抗情绪,破坏监管秩序,检察室通过听其心声、问其诉求、释其疑虑,一再消除其对抗情绪,协助看守所做好对重刑犯的监管。

加大驻所检察工作力度。坚持“文明执法和人性化管理”原则下,如何有效管理在押人员,防范打击“牢头狱霸”行为、破坏监管秩序行为成为当前监管执法的难题。针对看守所出现的在押人员违反监规、不服从管理的情况出现蔓延趋势这一情况,院领导的高度关注,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多次与县公安局党组座谈讨论对策,在充分研习相关法律法规后决定采取奖惩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进行管理。认真落实在押人员表现量化考评标准以及相对应的奖惩制度,细化了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和行为规范,改造完善了单独关押监室安全设施等。通过驻所检察室和看守所的努力,不断改善监管工作局面,压制住个别不法分子的气焰。通过加大驻所监督检察工作力度,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深入推进刑事羁押期限检察。严格贯彻落实羁押期限提示催办等制度,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在押人员的关押时限按时登记、定期检察,实行个案跟踪催办,对即将到期的案件,提前督促看守所向案件承办单位进行催办,监督办案机关依法及时换押,有效杜绝超期羁押现象和久押不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