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非法采矿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批准逮捕。
2023年10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承包了某康养地块土石方开挖工程,其在明知康养地块开挖的砂石只能自用的情况下,仍以低于市场价将砂石私自出售给他人,从而非法获利。金寨县公安局提请审查逮捕,经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张某某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型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