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3日至26日,该院按照高检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围绕“落实举报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活动主题,结合开展检察业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举报宣传周”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举办“检察开放日”。6月23日,该院邀请梅山镇四个社区五个村的负责人及群众等10余名代表走进检察院,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代表们先后参观了办案工作区、案件管理中心、控申工作区和荣誉室等地,并召开了座谈会,沈立新检察长向各位代表通报了今年以来该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情况及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情况。与会代表从加大法治宣传、搭建社区检察服务平台、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协作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意见。
专项活动效果显。6月24日,控申科联合监所科开展检察机关社区矫正“三管”专项检察工作,走进社区矫正对象和矫正小组,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通过走访社区矫正对象,询问了解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矫正期间的家庭生活情况,为他们发放了法制宣传资料,现场讲解了与社区矫正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敦促他们认真接受监管矫正,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法制宣传进乡镇。6月25日,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分管检察长石耀辉、控申处处长杜晓光和金寨县院分管检察长袁道祥一行带领干警来到汤家汇镇设点集中宣传,当日共设立咨询台一个,悬挂横幅一条,展出展板10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3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这次宣传的重点是党和国家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惩治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与成效;检察机关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制度措施;检察机关对修订后《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奖励举报有功人员。6月25日石耀辉副检察长、杜晓光处长和袁道祥副检察长一行来到举报人家,对举报刘某贪污案的举报人发放举报奖励。2012年举报人向金寨县检察院举报刘某涉嫌贪污,经本院立案侦查,一审刘某被金寨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收缴赃款6万余元。在举报人家中,石检将举报奖励1000元交给举报人,对举报人对检察机关的信任表示感谢,对其维护法律的尊严的行为给予赞扬。
案件回访察民情。6月26 日,控申干警到吴家店镇古堂村就一起经济案件对村民进行回访,到部分村民家中进行了走访,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以及对检察机关的建议和意见;后与村两委进行了座谈,了解了该村整体情况;并对村干部讲解了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此次下访活动了进一步增强群众与腐败行为做斗争的信心,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此次活动的结束也为本次举报宣传周活动画下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