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宣誓: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带动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12月4日一大早,安徽省金寨县检察院办公大厅内响起了铿锵嘹亮的志愿者宣誓声音。
据悉,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切实引导干警尽己所能、服务社会,在“12.5”国际志愿者日前夕,12月4日上午,该院组织10余名“红烛”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者集体宣誓活动。活动在该院办公大厅举行,活动中,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红烛”志愿服务队队长曾辉带领青年志愿者面对志愿服务队队旗,每一名志愿者胸口均佩戴志愿服务标牌,举起右手,进行了庄严宣誓。
“身为一名志愿者,能够用我自己的微薄之力、点滴之能服务他人、关爱他人,是我自己的荣幸,就像我们志愿服务队’红烛’的这个名字一样,如果我们每一名志愿者都点燃心中的烛光,并且去带动他人,那么这个社会便会到处都充满爱、充满阳光!”该院团支部书记、志愿者王群说道。
据悉,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自2010年“红烛”志愿服务队成立以来,积极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志愿者培训、志愿者宣誓、志愿者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