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梅山镇新河社区党支部书记潘景平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时间:2019-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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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依法对金寨县梅山镇新河社区党支部书记潘景平决定逮捕。该案由金寨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潘景平在担任金寨县梅山镇新河村“两委”成员期间,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租赁、征收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骗取土地补偿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贪污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