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长岭乡二级主任科员胡拥决定逮捕
时间:2020-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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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长岭乡二级主任科员胡拥涉嫌受贿一案,由金寨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月3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胡拥作出逮捕决定。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胡拥在担任麻埠镇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汤家汇镇人大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罪。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